创新思政工作方法,建立高校工会理论宣传员、心理健康辅导员、诉求联络员队伍;推动职业学校、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基地和产业职工实训基地、教学基地;深入开展“双进”活动,支持高校聘请劳模工匠担任思政课兼职导师……近日,省总工会联合省委教育工委出台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江苏高校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进一步推动工会改革向高校延伸。
《实施意见》共分为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总体目标、主要措施、组织领导五个部分,提出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坚持服务发展大局,坚持以教职工为本,坚持问题导向,坚持改革创新,进一步发挥高校工会组织教职工、引导教职工、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六个方面共18条措施。其中,在健全高校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,提出要落实组织领导制度,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,完善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,推动工会主席由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兼任,常务副主席按中层正职干部配备。在健全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机制方面,要求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,创新思政工作方法,建立高校工会理论宣传员、心理健康辅导员、诉求联络员队伍,同时要深入开展“劳模工匠进校园思政教师进企业”活动,支持高校聘请劳模工匠担任思政课兼职导师,开展劳动法治进高校等活动。
《实施意见》还制定了一系列举措激励教职工创新创造,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。如深入开展创新立功竞赛,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推动职业学校、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基地和产业职工实训基地、教学基地等;实施提升教职工生活品质行动,建立教职工身心健康服务体系,推进教职工“健康驿站”建设。
省教科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希望通过加强和改进高校工会工作,实现工会组织团结教育功能不断强化,依法维权实效不断提升,联系广泛服务教职工工作体系不断完善,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不断改进,智慧工会建设不断推进,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,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。 (江苏工人报)